依据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级
教育法》和教育部有关规则
,本着“依法招生”的原则,为规范我校2018年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,维护广阔
考生的合法权益,特拟定
本章程。
第一章 总则
第一条 校园
名称为“武汉工程科技学院”(国标代码为13664),是经国家教育部(教发函〔2014〕133号)同意
建立
的民办普通本科高级
校园
,前身是中国地质大学江城学院。校园
地 址: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纸坊熊廷弼街特8号。
第二条 校园
办学层次为本科、专科,以本科教育为主。设有工程学院、机械与电子信息学院、经济与管理学院、外国语学院、珠宝学院、航空学院、艺术与传媒学院、国际教育学院、继续教育学院、立异
创业学院10个学院及基础课部、思维
政管理
论课部2个课部。设有地质学、宝石及资料
工艺学等35个本科专业和建筑工程技能
等10个专科专业,构成
了以工为主,工、管、艺、文、理、经多学科协调开展
的专业结构体系。
第三条 校园
招生对象为参加2018年全国普通高级
校园
招生统一考试并符合
国家规则
的选取
条件的考生。
第二章 招生组织机构及其职责
第四条 校园
建立
招生工作领导小组,负责对校园
2018年招生工作进行组织领导,并承受
社会的监督,纪检监督电 话:027-81820495。
第五条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(设在招生就业处),主要职责是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招生政策和各项管理规则
,详细
负责招生工作的组织施行
。
第三章 选取
规则
第六条 校园
招生工作施行
阳光工程,坚持公平竞争、公正选拔、德智体美等全面查核
、综合评价、择优选取
的原则。
第七条 依据
各省(市、自治区)高级
学院招生委员会公布的同批次选取
控制分数线,校园
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一般为120%,依据
自愿
从高分到低分选取
,不设男女比例和专业级差分;认可国家和各省市区制定的优录政策。
第八条 校园
优先选取
第一自愿
报考我校的考生。
第九条 确定考生选取
专业时,依据
考生专业自愿
和高考成果
,从高分到低分择优选取
。考生所有专业自愿
都无法满足时,若遵守
专业调剂,则依据
考生成果
调剂到其他专业选取
。
第十条 艺术类专业选取
方法
:1.专业成果
使用校考成果
的省份,考生需参加我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课考试,专业课成果
合格,按校考专业课成果
排序择优选取
。2.专业成果
使用统(联)考成果
的省份,认可生源省份投档规则,在投档生源规模
内依照
专业统(联)考成果
排序择优选取
。假如
投档成果
是综合分,则按综合分排序择优选取
。3.考生专业成果
(或投档综合分)相同时,按文化成果
、语文、数学、外语顺序排序选取
。
第十一条 上海、浙江的选考科目详见当地教育部主管部门已公布通告。
第十二条 校园
不限制考生应试的外语语种,但考生进校今后
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组织
教学。
第十三条 校园
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,按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发的《普通高级
校园
招生体检工作辅导
定见
》及有关补充规则
执行。
第四章 新生入学及其他
第十四条 凡被我校选取
的学生须在规则
的时间内持自己
有用
证件(身份证、高考准考证)和入学告诉
书到校处理
入学手续,手续不全者不予报到,在2018年9月20日曾经
不报到者视为主动
摈弃入学资历
。
第十五条 在各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投档选取
过程中,与校园
取得联络
,自愿摈弃就读的考生,若逾期未按规则
发送退档请求
书等附件资料
,可能被选取
。存在特殊状况
的,为保证被选取
考生的权益,校园
最长可保留入学资历
一年。
第十六条 新生入学时,按湖北省物价部门当年核定的收费项目和规范
交纳
膏火
、住宿费等相关费用。
第十七条 新生入学后,校园
将在三个月内进行资历
审查。对入学资历
审查不合格的新生,校园
将视状况
按有关规则
予以处理,直至取缔入学资历
。
第十八条 校园
建立了完善的奖励、赞助
体系,主要有国家奖学金、国家励志奖学金、国家助学金和校园
奖学金等,并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校内、外勤工助学岗位。
第十九条 本科专业学制四年。学生在校学习期间,修完教学方案
规则
的课程,修满规则
的学分,德、智、体、美等各方面达到本科毕业要求者,由我校颁发国家供认
的本科毕业文凭;符合
学士学位颁发
条件的,由我校颁发国家供认
的学士学位证书。
第二十条 专科专业学制三年。学生在校学习期间,修完教学方案
规则
的课程,修满规则
的学分,德、智、体、美等各方面达到专科毕业要求者,由我校颁发国家供认
的专科毕业文凭。
第二十一条 校园
悉数
实行网上选取
,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代理招生。
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全日制普通本、专科招生。
第二十三条 校园
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本章程具有解释权,本章程由校园
招生就业处负责详细
解答和咨询。
第二十四条 校园
招生详细状况
及选取
成绩可以通过以下两个途径查询和交流
:武汉工程科技学院招生信息网,或致电校园
招生办公室027-81820255、81820266、81820277。